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旅游出行、节日礼品等消费迎来高峰。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经营与价格秩序,防范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乱象,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为各类经营主体划定经营红线。
9月11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忻州市场监管”发布告诫文件。文件针对月饼等节日商品、餐饮、旅游住宿等重点消费场景,明确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停车场、交通客运等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酒店、商超、餐饮、零售等相关经营者,要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有不履行价格承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月饼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要求,不得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发布的提醒告诫函称,各景区要在售票窗口、服务点位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落实门票优惠政策,不得通过拆分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消费、强制代收保险费,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加强景区内餐饮、零售、车辆服务等经营主体管理,督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厉整治欺客宰客行为,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9月10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场监管”发布《202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该提醒告诫书表示,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交通运输、景区门票、停车服务等价格,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严禁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各相关经营主体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0日告诫线上线下各类市场主体,销售月饼、大闸蟹及其他节日特色商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存在虚构原价、虚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利用节假日消费高峰,借“节日特惠”的名义虚报价格、虚假优惠。严禁以捆绑销售等方式变相增加消费者负担,模糊真实交易价格。同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巡查力度,一旦查实价格类违法行为,将依法开展查处,同时督促经营者畅通消费投诉对接渠道。
记者注意到,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提示广大消费者,如遭遇价格欺诈、违规加价等侵权行为,请留存票据、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提交投诉举报。
(澎湃新闻记者 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