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警方通报“19岁女子在包厢厕所遭殴打”

8月21日晚,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蓝天广场一女子受侵害”相关网上信息引发关注。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

8月16日6时许,我局接群众报警称一女子被人打伤,在医院治疗。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并于当日将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经查,8月16日凌晨,当事人金某某(女,19岁)和陈某某(男,33岁)在柯桥街道一KTV包厢消费娱乐期间发生纠纷,后陈某某在包厢厕所内殴打金某某,致金某某头部受伤。经鉴定,金某某的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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