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老旧既有住宅户内用电改造技术导则》9月4日起施行 老旧既有住宅户内用电改造有“标尺”

大众网记者 张迪 滨州报道

近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实施《滨州市老旧既有住宅户内用电改造技术导则》,标志着滨州市老旧既有住宅户内电路隐患整治告别无统一技术规范的现状,户内用电改造工作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005年以前建成投用的老旧住宅受建设条件制约,户内电气配置标准偏低。随着家庭大功率家电不断增多,原有线路负载压力不断加大,铝导线、木制配电箱、私拉乱接线路、保护开关与导线参数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是家庭电气火灾的重要诱因。《导则》依托主城区老旧既有住宅用电安全状况摸排成果,构建起隐患评估、分类改造、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的改造体系。

不同于笼统的一刀切改造模式,《导则》实行隐患分级评估、住宅分类治理的改造思路。将排查重点聚焦户内导线、家居配电箱、保护装置、接地系统、用电回路五大范围,区分Ⅰ、Ⅱ、Ⅲ三级隐患,对应划分A、B、C三类住宅,一户一评估、一户一施策,兼顾安全实效与居民意愿。

在责任划分上,《导则》厘清各方边界。改造坚持住户自愿,住户是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自行承担改造费用,自主选择合规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明确技术标准、提供改造指引,联合供电公司会同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开展宣传引导;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改造结果负责。《导则》还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资质作出具体要求,无资质单位、个人严禁承接改造业务,进一步避免“无资质”施工带来的次生风险。

《导则》融入适老化细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居住住宅,对开关插座安装高度、开关选型给出人性化建议,兼顾安全与居住使用便利。同时《导则》对施工现场文明作业提出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噪声施工作业限定施工时段,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施工造成的墙面、地面破损及时修复,最大限度降低改造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施工完成不等于改造落地,《导则》把竣工验收作为重要把关环节。施工单位先要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再由住户开展竣工验收,填写综合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后留存档案资料,把好改造最后一道关口。

《导则》施行后,老旧既有住宅户内用电改造从隐患排查、等级评估到改造实施、竣工验收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防范化解户内用电安全风险、推动户内用电改造从简单换线升级为标准化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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